为促进我区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2〕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行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雅安市名山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挂网征求意见稿)》。
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时间为发布之日起30日内,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征集意见期间发送书面材料至99643477@qq.com邮箱,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附件:《雅安市名山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挂网征求意见稿)》
雅安市名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8日
雅安市名山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
(挂网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2〕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行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
对注册在名的建筑企业晋升施工总承包一级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区外引进入名注册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入统后一年内对地方经济贡献超过500万元的,由区财政予以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鼓励外地建筑企业迁入名山
区外引进入名注册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和二级企业,签订协议在我区经营5年(含5年)以上的,前3年分别给予申请年度区级实得贡献50%、30%的经营扶持。
三、鼓励企业提升经济总量
支持和引导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整合资源,组建产业集团。对在库建筑业企业,一年内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0亿元、5亿元、3亿元、1亿元以上,依法完清税收后,由区财政予以一次性奖励3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根据在库企业产值贡献情况,对一季度增速超15%产值达0.15亿元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完成产值每递增0.15亿元,再给予奖励1万元。
四、鼓励企业贡献财力
对本地地方经济贡献100-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经营扶持。当年财力贡献在上年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再给予5万元扶持,不与其他激励措施重复奖励。
五、建立机会清单发布机制
建立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机会清单发布制度,在国有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制定后,由交通运输、水利、住建、卫健、文体旅、教育、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行业部门收集建设项目清单并统一汇总至区住建局。限额以上项目实行定期发布,区住建局每年发布不少于2次。限额以下的政府投资类自主择企项目采取实时发布,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10个工作日向区住建局报备,由区住建局统一定时发布项目信息,引导我区优质施工、设计、咨询企业积极参与项目建设。
六、大力推行专业工程依法分包
全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的,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明确将可以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和劳务作业依法进行分包。中标单位分包工程须经招标人书面审批同意,分包项目的合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行情,鼓励中标单位分包给区内建筑企业,项目竣工验收后按区内企业实施该项目对地方经济实际贡献的10%给予中标单位经营扶持。
七、支持企业“走出去”
对年度在市外、省外建筑业总产值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依法完清税收后,按照市外、省外项目对名山财政实际贡献的60%给予经营扶持,不与其他激励措施重复奖励。
八、支持招商引资项目优先选用区内注册企业
在我区的招商项目,鼓励引导招商引资项目业主单位选用区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承包人,项目竣工验收后按区内企业实施该项目对地方经济的实际贡献10%给予项目业主经营扶持。
九、激励企业做大做强
每年组织开展建筑企业和项目评比,根据建筑业企业产值情况进行排名,上年度省内产值1.5亿元以上,同时排名前五的命名为年度“名山区建筑业龙头企业”;上年度省外产值600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年度“名山区建筑业开拓示范企业”。每年开展“蒙山杯”质量安全示范项目评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命名为年度“蒙山杯”质量安全示范项目。
十、镇(街道)和部门激励机制
1.凡引进一家一级资质建筑企业,建筑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并依法完清税收后,补助引荐单位工作经费20万元。
2.镇(街道)、区级部门引荐本土建筑企业承建区内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非公开招标的招商引资项目,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6000万元以上的,分别补助引荐单位5万元、10万元工作经费。
十一、支持企业培育人才
建立职称评定绿色通道,支持本地企业在外地购买社保职工在雅安申请初、中级职称,开展技能考核,对坚守职业道德、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的建筑类专业技术人才,支持推荐通过破格申报条件评审初、中级职称。
十二、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三包一挂”(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严厉打击注册人员“挂证”行为,加大对扰乱市场秩序企业的惩治力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买标、卖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投标人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对不诚信的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差异化管理,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其他:
1.申请奖励政策的企业,应当依法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依法追回已拨付的奖励资金。
2.对获得各类资金奖励后资质降低的企业,需依照约定退回已获得的奖励资金,并按相应期限银行存款利率按程序向区财政上缴利息。
以上措施所涉及的奖励条款,均以企业无民工工资拖欠、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等为前提条件。同一项目同一类奖励,或与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重复的,按照从高原则,不重复奖励。本通知执行过程中,与国家、省、市如有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冲突部分,按最新政策执行。本通知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具体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为广泛征集企业及群众意见,更好的促进我区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雅安市名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4月8日通过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雅安市名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雅安市名山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挂网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反馈。
雅安市名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3日
主办: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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