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弘润排水有限公司:
为保障雅安市名山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561号)相关要求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区三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调整雅安市名山区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对象
雅安市名山区(含永兴街道)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收方式
自来水用户由自来水公司随自来水费一并代收,自备水源用户由税务主管部门在收取水资源税时收取。
三、征收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9元/吨调整为0.95元/吨,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为1.4元/吨保持不变。
四、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2025年9月抄见水量起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污水计征方式。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
(二)对困难家庭实行优惠。为体现社会公平,充分考虑困难家庭的承受能力,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烈属、低保户和特困户等困难群体,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仍按0.2元/吨标准征收,不上调,确保不增加其负担。
(三)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涉及面广,请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收费公示工作,确保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顺利实施。
雅安市名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
雅安市名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5日
主办: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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