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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

发布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5-12-17 15: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全体公共租赁住房住户:

按照《雅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雅安市名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名府办发〔2022〕43号)规定,每两年复核一次承租户准入条件,请完成2024年度年审且符合继续租住条件的承租户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2025年合同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4号窗口或江边街245号区住建局一楼住房中心办公室缴纳2025年度房屋租金。符合继续租住条件但未年审及签订合同的承租户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江边街245号区住建局一楼住房中心办公室签订合同后再缴纳2025年度房屋租金。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自2025年12月16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止(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2025年收入分类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人均收入低于2770元/月,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为人均收入低于1652元/月,最低收入家庭为2025年享受城市低保的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需民政局认定)。

三、租金标准

1.最低收入家庭(城市低保家庭)1.20元/㎡·月;

2.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2.40元/㎡·月;

3.中等偏下收入家庭3.80元/㎡·月;

4.外来务工家庭3.80元/㎡·月;

5.新就业无房职工5.60元/㎡·月;

6.签订民事合同的承租人按6.10元/㎡·月。

四、清退程序

不符合入住条件的租户在补缴租金后及时办理退房手续(同贯路公租房租户请前往小区物业办公室办理)。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缴纳租金的,我局将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川渝两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退出程序指导手册的通知》(川建住保发〔2022〕8号)、《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雅住建发〔2024〕69号)、《雅安市名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名府办发〔2022〕43号)等规定进行清退。

五、支付及联系方式

推荐使用微信支付;银行卡支付需开具缴款凭证后自行前往银行缴纳。

联系电话:0835-3222462

特此通知。

雅安市名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7日


主办: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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