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汇总,2024年雅安市名山区各镇(街道)、部门,包括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镇(街道)及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011万元,较2023年1032万元减少21万元,下降2.03%。其中:公务接待费661万元,较2023年676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2.2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较2023年356万元减少6万元,下降1.67%。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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